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1款1.股東會決議日:104/06/23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蔡乃成 董事;俞文山 董事 ;林英文 董事;康守仁 董事;趙嘉吉 董事; 吳永富 獨立董事;戴志揚 獨立董事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照案無異議通過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趙嘉吉:法人董事代表 ;俞文山:法人董事代表;林英文:法人董事代表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冠西電子科技(昆山)有限公司董事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昆山市周市鎮青陽北路339號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新型電子器件加工製造及銷售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冠西電子科技(昆山)有限公司係本公司百分之百投資之子公司,實質業務為加工電子零件。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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